洪湖市2021年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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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洪湖市2021年度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本次招聘笔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下载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1199:0011139: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技术咨询电话:400-821-703907168278229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20211113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荆州市荆州区凤凰路53号),详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相关规定

1.笔试比例设定。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以同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为准,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加分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在20217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可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增加5分。

以上人员中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以上人员报名本次招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须于2021116日前报送由相关单位审核认可的《洪湖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1)至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09室(文泉东路53号)汇总,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为:0716-2216865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考生住宿提示

请各位考生提前预定酒店,并规划好赴考路线,避免出现迟到等影响考试的情况。

四、特别提醒

1、理性备考。社会上的有关考试中介服务机构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学赶考。考生请提前查询预定车次,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生车辆不得驶入笔试考场范围。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关注天气和考点交通情况,至少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提倡考生独立赴考,送考、陪考人员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3、沉着应考。请按时打印准考证,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务必携带好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笔等文具。特别注意:本次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双证”不齐全不能进场。

4、守法参考。20158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最高可判刑7年。本次考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及市无委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追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对考试作弊、替考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代考(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通讯工具作弊的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身份,依法处理。

2)严禁考生夹带抄袭,做到不抄袭别人试卷,也不要将试卷让别人抄,做到自尊自律。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座位。开考后,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 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新冠种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2021年人事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和考前48小时内(111112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洪湖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2:荆州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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